基坑监测
1.监控方案。
基坑开挖前应制定系统开挖监测方案,包括监测目的、监测项目、监测报 警值、监测方法和精度要求、监测点布置、监测周期、过程管理和记录系统、信息反馈系统等。
2.监测项目。
基坑监测可根据基坑侧壁安 全等级(分为1.2.3级)选择监测项目,分为:支护结构位移、周围建筑物、地下管道变形、地下水位、桩、墙内力、锚杆拉力、支撑轴力、柱变形、地层垂直位移、支护结构界面上侧压。
3.监测点布置。
(1)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测要求,基坑边缘以外1~2倍开挖深 度范围内的物体应作为监测对象。
(2)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少于两点,且应设置在影响范围之外。
(3)深基坑工程应进行水平和垂直位移监测,并符合下列要求:
A.分布要求:开挖深 度不超过7米的三 级基坑,监测点间距不超过20米;开挖深 度超过7米的一、二级基坑,监测点间距不超过10米;每个典型坡段不少于3个监测点。
B.水平位移监测包括:位移量、位移速率和方向布置基坑监测点。
4.监控报 警。
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测报 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,确定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测报 警值。
5.监测周期。
(1)基坑开挖前应测量监测项目的初始值,且不少于两次。
(2)监测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过程确定。当变形超过相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率较大时,应加密观测次数。当有事故迹象时,应连续监测。
(3)深基坑工程的水平和垂直位移监测应在施工前进行一次,施工期间每天监测不少于一次;监测过程中发现监测对象变形快,应增加监测次数,当围护结构增体大位移或地面大沉降超过以下值时,应增加监测次数:
一 级基坑:5mm.3mm;
二级基坑:8mm.6mm;
三 级基坑:10mm.10mm。
6.监测报告。
在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,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监测日报和定期监测报告。项目结束时,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总结报告,包括:
(1)工程概况。
(2)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。
(3)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。
(4)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。
(5)监测结果评价。